每日經濟新聞 2023-06-06 16:03:55
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彭水萍
6月6日,深圳證監(jiān)局公布了關于對深圳市瑞思博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該處罰決定顯示,深圳市瑞思博投資在從事私募基金業(yè)務活動中,存在多項違規(guī)行為:一是管理的瑞思博3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未按合同約定進行止損,存在未履行謹慎勤勉義務的情形;二是向個別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及承諾最低收益;三是未對個別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四是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瑞思博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瑞思博3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凈值報告、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等;五是未按規(guī)定保存部分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資料。
據此,深圳證監(jiān)局決定對該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執(zhí)行董事、總經理謝晉山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jiān)管措施。
中基協備案信息顯示,深圳市瑞思博投資成立于2014年12月、備案于2018年3月,注冊資本1000萬元。決定書提到的瑞思博3號私募基金成立于2021年3月,截至今年1季度末存續(xù)規(guī)模已低于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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